今天,杭州市房地产商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商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告诉》,从优化二手住宅买卖方针、完善税收调节、更好满意三孩家庭购房需求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商场调控。 《告诉》明确优化二手住宅买卖方针。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购买二手住宅的,对落户本市未满5年的户籍家庭取消原“在购房之日前2年起已在本市限购范围内接连交纳城镇社保满24个月”的规则;对非本市户籍家庭,将原“在购房之日前4年起已在本市限购范围内接连交纳城镇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48个月”的规则调整为“在购房之日前1年起已在本市限购范围内接连交纳城镇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12个月”。 《告诉》明确进一步完善税收调节方针。对本市限购范围内,个人转让家庭仅有住宅的,增值税征免年限由5年调整到2年。个人转让非家庭仅有住宅的,增值税征免年限仍为5年。 《告诉》明确更好满意三孩家庭购房需求。一是符合条件的三孩家庭,在本市限购范围内限购的住宅套数增加1套;二是符合条件的三孩家庭在报名参与
今天,杭州市房地产商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商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告诉》,从优化二手住房交易方针、完善税收调节、更好满足杭州房价三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