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科技大学(广州)由广东省人民政府依法进行管理,并依法展开教育教学活动。校园展开本科和硕博士层次教育,按照国家统一招生政策规定招收本科生,颁布香港科技大学(广州)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及香港科技大学学士学位证书,根据有关规定实施香港科技大学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教育,颁布香港科技大学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证书。校园第一批开设人工智能、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能、智能制作工程等三个本科专业,以及先进材料、智能交通、微电子等15个硕博士专业。校园办学地址位于广州市南沙区。 香港科技大学(广州)是经教育部同意建立的第三所内地与香港协作大学,前两所分别为2005年建立的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和2014年建立的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此外,香港城市大学(东莞)近日也获同意备建立,待完成筹设作业后,可向教育部请求正式建立。教育部同意正式建立香港科技大学(广州)
香港科技大学(广州)由广东省人民政府依法进行办理,并依法展开教育教育活动。学校展开本科和硕博士层次教育,按照国家统一招生政策规定接收本科生,颁布香港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