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人社厅发布《关于推广“妈妈岗”工作形式促进妇女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在全省广泛开发“妈妈岗”,拓展妇女工作空间,明确“妈妈岗”首要用于吸纳法定劳动年纪内对12周岁以下儿童负有抚养义务的妇女工作,工作时间、管理形式相对灵敏,方便照顾工作和育儿。 《征求意见稿》提出,企业、个别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能够按规则开发设置“妈妈岗”,鼓舞用人单位拿出部分专业技术和管理岗位用于“妈妈岗”设置,鼓舞规上限上企业建立“妈妈岗”。鼓舞用人单位建立“妈妈岗”车间、“妈妈岗”生产线等,张贴“妈妈岗”显着标识,将“妈妈岗”进行集中统一服务管理,形成规模效应。不得开发从事繁重劳动、有毒有害等不适合育儿妇女工作的岗位作为“妈妈岗”。鼓舞用人单位建立“妇女之家”,为员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将“妈妈岗”打造成暖心“妈妈港”。广东拟推广“妈妈岗”工作形式促进妇女工作|界面新闻 · 快讯
日前,广东省人社厅发布《关于推广“妈妈岗”工作形式促进妇女工作的施行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在全省广泛开发“妈妈岗”,拓展妇女工作空间,明确“妈妈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