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节如清晰并且完好的公示是否涉嫌侵略隐私? 红星新闻音讯,5月16日,杭州市有6人因参与聚众淫乱被处分,该行政处分决议书被公示于浙江政务服务网后,引发网络重视。在6人共6份行政处分决议书中,均公示了被处分人的完好名字。其间一则行政处分决议书中写道,被处分人参加由别人安排、招集的男同性恋集体聚会,进行淫乱活动,还列出了违法细节以及现场收缴的相关物品清单。 网友质疑,细节如清晰并且完好的公示是否涉嫌侵略隐私?红星新闻记者就此咨询两位律师,请他们从专业的视点谈了自己的看法。 微信公众号《行政处分那些事》主理人鲁宏博律师告知红星新闻记者:“我以为公示内容涉嫌违背《公安机关法律揭露规则》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三)(四)项。”该规则第十四条要求,向社会揭露法律文书,应当对文书中载明的自然人名字作隐名处理,保留姓氏,名字以“某”代替。 北京市中闻(西安)律师事务所谭敏涛律师则以为,《行政处分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则,具有必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分决议应当依法揭露。《浙江省行政处分结果信息网上揭露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则:行政法律机关适用一般程序作出的行政处分,应当在互联网上自动揭露行政处分结果信息。 “从法律规则的视点来说,行政机关揭露行政处分决议书,是具有法律依据的。行政机关以为发布处分决议书能够对社会起到警示教育的效果,就能够在必定范围内发布,这并不归于违法行为。而揭露行政处分决议书的意图,也在于对潜在的违法者起到一个警示效果,对违法行为人是处分,对潜在的违法行为人是震慑,提高了违法行为人的违法成本,就能够防止别人违法再犯,达到‘处分一人警示多人’的意图。”谭敏涛说。 谭敏涛介绍,按照《浙江省行政处分结果信息网上揭露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则,在互联网上揭露行政处分结果信息时,应当隐去自然人的家庭住址、通讯方法、身份证号码、银行账号、健康状况等个人信息,以及被处分人以外的自然人名字。“也就是说,能够发布违法行为人的名字或者名称,但不应当发布自然人的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和通讯方法等。” 违法细节中,哪些归于个人隐私? “从违法信息的内容来看,聚众淫乱归于违法行为,不归于个人隐私范畴。”谭敏涛说,“但同性恋却归于个人隐私范畴,在发布的违法信息中,法律机关直接将违法行为人的男同性恋集体聚会信息予以公示,有侵略别人隐私的嫌疑。” 鲁宏博则表示,隐私是指个人日子安宁和日子隐秘不受别人发表和干涉的状况。隐私权,则就是指个人对其私日子安宁、私日子隐秘等享有的权力,是自然人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家活动和私有范畴进行分配的一种人格权。性取向应当是一个人的隐私,受法律保护,不应当揭露。杭州警方公示一同聚众淫乱案被处分人名字引质疑,律师解读_上观新闻
细节如清晰而且完整的公示是否涉嫌侵犯隐私? [图片] 红星新闻消息,5月16日,杭州市有6人因参与聚众淫乱被处罚,该行政处罚决定书被公示于浙江政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