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 8 月 7 日电,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日前发布《2022 年度上海金融检察白皮书》。证券犯罪案件中,2015 年 5 月至 2019 年 12 月,刘某在担任上海某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权益投资一部副总监期间,利用其管理某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职务便利获取未公开信息,通过其实际控制的他人证券账户,两年内三次以先于、同期于或稍晚于上述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下达指令交易股票,趋同买入或卖出相同股票 400 余只,累计交易金额人民币数亿元。截至案发,刘某处于亏损状态。
上海一证券公司副总监利用内幕信息炒股,交易额数亿元,至案发时仍亏损https://www.myzaker.com/article/64d0ad34b15ec03b9b108e8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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