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下商超出现“酱香拿铁奶茶”引热议,网友:瑞幸和茅台都沉默了

红星资本局10月4日消息,近日有网友发布微博称,瑞幸咖啡与贵州茅台联名产品“酱香拿铁”火出圈后,一款

红星资本局 10 月 4 日消息,近日有网友发布微博称,瑞幸咖啡与贵州茅台联名产品 " 酱香拿铁 " 火出圈后,一款外形包装与其十分相似的奶茶产品出现在线下商超,引发网络热议。今日上午,与之相关的话题 " 瑞幸和茅台看了都沉默 " 登上微博热搜。

图片来自微博平台

根据网友发布的图片,这款产品名为 " 酱香拿铁奶茶固体饮料 ",杯身上的宣传语写着 " 美酿咖啡味,我只要这一杯 "。从外形包装设计与配色来看,与此前瑞幸大火的酱香拿铁的杯身十分相似。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除了线下商超,淘宝等电商平台也上架了这款产品,品牌名均为 " 酷琦 ",售价 4.8 元 / 杯。产品详情显示,生产厂商名为安徽椰芝岛食品有限公司。据公开信息显示,椰芝岛食品成立于 2015 年,位于安徽省芜湖市,是一家以从事食品制造业为主的企业。

图片来自淘宝 APP

有网友评论到,这款 " 酱香拿铁奶茶 " 是否属于侵权?10 月 4 日,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熊超律师向红星资本局表示,如果该款产品没有拿到品牌方的授权,那么其外包装与品牌名已经有了明显侵权行为,不但侵犯了著作权,使用知名品牌和知名企业的装饰,引发消费者误认,也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今年 9 月初,贵州茅台与瑞幸咖啡联手推出的 " 酱香拿铁 " 正式上架开卖,引发大量关注。瑞幸咖啡官方表示," 酱香拿铁 " 刷新单品纪录,单品首日销量突破 542 万杯、销售额破 1 亿元。

除了跟风出现模仿者如上述 " 酱香拿铁奶茶 ",商家能否在饮品中添加茅台作为宣传卖点也引发争议。

把茅台加进其他产品售卖,是否侵权?北京市兆亿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于梦圆表示,咖啡店未经许可擅自在饮品中添加茅台售卖,是侵权行为。因为 " 品牌联名 " 需要交叉许可商标的使用,咖啡店在未取得交叉许可的前提下,擅自在饮品中添加茅台售卖,将构成对茅台商标侵权,还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但是如果商家把茅台加进产品中售卖,未在产品名称、产品介绍等提及茅台,不会导致消费者产生任何与茅台有关的联想,则不构成对商标权的侵害,但依然要受到食品安全法、酒类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

红星新闻记者 强亚铣

编辑 肖子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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