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 12 日,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 " 陆家嘴 ")就苏州绿岸项目有关情况发布公告。
公告显示,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佳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佳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与苏钢集团、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苏州市苏城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产生侵权纠纷,原告方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4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临 2023-093)。
针对相关各方的侵权行为,公司将全力通过司法途径,按照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要求充分举证,还原事实真相,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并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同日,陆家嘴还公告称,其控股股东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拟自本公告披露日起 12 个月内,增持公司 A 股和 B 股股份,增持总金额不低于 10 亿元(含本数),不超过 20 亿元(含本数)。

来源 | 上交所
责编 | 杨楚滢
陆家嘴回应85亿买“毒地”:将全力通过司法途径,还原事实真相https://www.myzaker.com/article/6550a1d08e9f0924a942a5d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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