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产品住宅买卖方针调整 首付份额最低降至20%】 西安市住宅和城乡建设局对现有住宅买卖方针做出最新调整。全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时优化房地产金融服务,恰当下降个人住宅借款首付份额和利率定价水平,具体由陕西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研讨确认。调整住宅公积金借款首付份额。初次请求住宅公积金借款购买一般住宅(144㎡及以下)的,首付份额不低于20%;购买非一般住宅(144㎡以上)的,首付份额不低于25%。第二次请求住宅公积金借款,购买一般住宅(144㎡及以下)的,首付份额不低于25%;购买非一般住宅(144㎡以上)的,首付份额不低于30%。 调整住宅公积金借款最高额度。经过公积金借款购买住宅的,单缴存员工借款最高额度不超越65万元,双缴存员工借款最高额度不超越85万元。 住宅限购区域内,已购买或新购买的产品住宅,房屋产权人获得不动产权证书满2年,或产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存案满3年且获得不动产权证书的,可上市买卖;已购买或新购买的二手住宅,房屋产权人获得不动产权证书满2年的,可上市买卖。 二孩及以上家庭购买产品住宅、28周岁及以上的未婚人士购买首套产品住宅的,依照“刚需家庭”对待。最新!西安市调整产品住宅买卖及公积金借款方针
【西安市商品住宅买卖方针调整 首付比例最低降至20%】西安市住宅和城乡建设局对现有住宅买卖方针做出最新调整。全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时优化房地产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