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北京市住宅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发布关于试行存量房买卖“连环单”事务并行处理的告诉。 告诉称,为进步存量房屋买卖效率,支撑购房家庭合理住宅需求,本市试行存量房买卖“连环单”事务并行处理。 告诉介绍,“连环单”是指在同一时期内,购房家庭先出售名下住宅,再次购买住宅的买卖事务。“连环单”事务并行处理是指优化购房资历核验规矩(完成卖出合同网上签约的房屋不计卖出房屋家庭房产套数),将原需按次序先后处理的房屋卖出、买入事务调整为并行处理,以进步房屋买卖效率、降低购房本钱。 告诉称,试行期间,请求“连环单”事务的购房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有一起出售名下住宅、购买本市存量住宅需求;出售原住宅后,具有本市商品住宅购房资历。北京市住宅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关于试行存量房买卖“连环单”事务 并行处理的告诉
9月23日,北京市住宅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发布关于试行存量房交易“连环单”业务并行办理的通知。 通知称,为提高存量房屋交易效率…